2023届广东培正学院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说明
2023届广东培正学院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说明
一、转回生源地
毕业生档案转递回生源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本类型毕业生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注意:
(1)生源地为深圳市各区和湖南省各地市的毕业生请务必咨询当地人社局是否需要开具调档函才能接收档案;
(2)出国(境)深造的毕业生档案通常也转回生源地。
二、签约单位接收
(1)境内升学
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升学单位,毕业生需在6月9日前将录取院校提供的调档函交至辅导员处。
(2)就业单位接收
毕业生就业单位具有档案接收权,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毕业生需在6月9日前将就业单位开具的接收函/调档函或就业协议书交至辅导员处。
就业单位为非主管单位就业协议书/接收函
就业单位为主管单位就业协议书/接收函
三、托管单位接收
(1)毕业生档案转递至非生源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需在6月9日前提交非生源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调档函至辅导员处。
托管单位接收函(深圳市)
托管单位接收函(珠海市)
(2)如有升学、考公考编调档函、单位接收函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拿到,正在公务员政审阶段等情况的毕业生,可填写《2023届毕业生档案留校托管申请表》(请前往“培正就业信息网”官网的资料下载栏中自行下载),根据个人实际需要,申请暂时保留档案在学校。(注意:档案留校不代表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
四、上级主管单位接收
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毕业生需在6月9日前提交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接收函至辅导员处;此种情况比较少见。
如对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有疑问的毕业生,可致电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20-86710202,联系人:黄老师。
广东培正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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